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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发挥“头雁效应”强引领
2022-05-2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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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

   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爱娟以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2021年12月份,被告人王某某在其朋友马某某的请求下,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出售给对方使用,截止案发,被告人王某某所出售的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犯罪,转账金额共计20余万。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庭前,检察长刘爱娟全面审查案卷材料,组织干警制作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意见等,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相关量刑情节进行了举证,针对电信诈骗犯罪高发、频发的情况,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王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宽处罚。该案经审理后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长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是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为该院检察官依法履职尽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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